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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针对地方事务的初次分配(设定),长期由国务院等中央行政机关负责的实践传统不能取代有限制性规定的现行法律。按照这些合法性要件,在设定主体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经授权的国务院有权设定地方事务。同时,为适应综合治理的需求,1985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授权决定应及时增补其他领域。在规范形式上,只有宪法、法律与依行政法规程序制定的暂行规定或条例可以胜任;并且要以宪法为依据,以法律为主体,提高人大立法的比重,控制授权立法。在制修程序上,代表团得充分行使提案权,为地方事务的设定发声;“中央和地方协商办事”的治理原则须转化为法定程序,以便地方意见的收集。 相似文献
2.
李艳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5):23-29
鉴于传统的权利本质学说均无法全面的指出权利的所有特征 ,对于权利本质之研究采要素解释学的方法较为合理 ,研究权利之本质实际上就是确定何种要素为最核心、最基础之要素 ,就是确定权利概念的中心词。私权之最核心和最基础的要素应为自由 ,这是由私权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所决定的 ,私法建构之权利本位要求私法建构应以自由为本位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之缺失与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也是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它侵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腐蚀了我国的廉政制度,严重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我国现行的反商业贿赂立法存在法条分散、概念界定模糊、司法解释缺失等问题,从而给执法部门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因此,明确商业贿赂的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对于我国现阶段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大学生素质教育要顺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学生已逐步成为现代企业的主流和主导者,高等教育是优秀企业文化形成的基础性教育,这就需要高等教育的培养方向向市场需求靠拢。高校要积极寻求有效途径,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6.
宪政——人类法治文明的最高结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文章从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实行法治关键要实行宪政立论 ,层层深入地阐析了宪政的涵义 ,宪政与宪法的关系 ,宪政的性质、特征及要义 ,宪政与民主、法治、人权的关系等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7.
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行政一直是以政府行政为中心的重管理、轻服务的控制型行政。加入WTO后,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应对入世的必然选择。它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级政府及广大公务员进行多方面的努力。 相似文献
8.
梁涛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9(2):24-27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的核心是科学技术的创新,科学技术创新的基础在于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和教育。青少年的创造性思维能力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未来的科技创新能力。如何在新形势下有效地培养青少年的创造能力是许多教育者关心的问题,对此应采取有效的策略。 相似文献
9.
大学生辅导员个体素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擒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3,(4):92-93
辅导员个体素质要求 ,反映着一定社会特定历史时期社会对合格辅导员的总体要求。辅导员素质是多元的 ,多层次的 ,是具有可测性的。只有通过不断地分析和总结 ,才能理解其内质 ,才能在辅导工作实践中形成深邃的教育思想 ,产生更合理的育人模式 ,提高育人技能。 相似文献
10.
论义务及其与权利的本质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道晖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5):82-87
界定法律义务不能孤立地就义务谈义务,而要从权利与义务的整个关系链条、从法的整体上去把握。法律义务是一种法定约束;权利一经法定,就是对权利的范围与自由度做出规限,即隐含着不得超越界限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构成法的统一体,这同说“权利义务是统一的”的命题有所区别。后者只是说明二者自身相互依存,对立统一;前一命题则突出权利与义务是法和法律的整体构成上的两个必具元素,舍一不可。就法的本体而言,不能单纯以权利或义务为本位,权利义务都属于法的本质范畴,它们之间是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的关系。 相似文献